医保卡里的钱能给家人用吗?

“爸爸生病了,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里有钱,他能不能用我的支付?该怎么操作?”虽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家庭共济政策已出台3年多,但这样的疑问还是很普遍。医保卡里的钱能给家人用吗?近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这个话题进行了解答。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授权给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使用

  问:医保卡里的钱能给家人用吗?

  答:“医保卡里的钱”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举例来说,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家庭共济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配偶、父母、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销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参加的医保制度,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23个省份已实现省内跨区域共济

  问:如何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据了解,全国各地医保部门已相继开发微信小程序或者APP,方便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家庭共济政策。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办理,证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只需要办理人做出承诺即可。微信和支付宝都可以通过承诺加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亲属绑定。

  通常是职工医保共济人发起绑定。在福建、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以由被共济人发起绑定。

  问:共济关系绑定成功后,被共济人就医使用家人的共济账户,需要额外操作吗?

  答:多数省份不需要额外操作,就医结算时只需要提供本人医保码(卡)即可。在广西、四川,就医时既需要提供患者本人的医保码(卡),也需要展示共济人的医保码。共济关系绑定成功后,患者就可以在手机里调出共济人的医保码。

  除了在同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外,目前,河北、山西等23个省份已经实现省内不在同一个统筹区的家庭共济;浙江、山东、河南、广东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并将于年底前全部实现;安徽、陕西近期将实现省内共济;辽宁、黑龙江、湖北将于年底前实现。

  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属可帮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代买药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可通俗理解为,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问:不使用本人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包括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提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构成诈骗罪。

  问:家里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代他们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24日 03 版)

(0)
健康频道健康频道
上一篇 2025年9月10日 下午7:06
下一篇 2025年9月10日 下午7:07

相关推荐

  • 健康为民,您的声音至关重要: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 为民服务实事项目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委拟于2025年在全国实施一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工作服务水平。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 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4日-11月…

    2025年9月10日
    0354
  • 颠覆认知!大腿越粗癌症风险越低?最新研究揭秘”粗腿抗癌”真相

    研究发现大腿粗的人或自带抗癌优势?健康河南频道小编直接上答案:这个说法是有科学依据的。近期多项研究确实发现,大腿和臀部脂肪较多的“梨形身材”,可能与多种疾病风险降低相关。这主要是因为脂肪分布的位置,比脂肪的总量对健康的影响更大。 简单来说,长在大腿和臀部的脂肪,与长在腹部的脂肪,对身体的影响截然不同。🛡️ “好脂肪”:臀腿脂肪的保护作用研究发现,囤积在臀部和…

    2026年3月10日
    0483
  • 两部门部署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 戴小河)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制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指导、加速审评审批等具体措施,进一步部署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副司长王海南说,珍稀濒危中药材是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中发挥独特作用。近年来,随着全球…

    2025年9月10日
    0309
  • 整治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消保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为保护消费者亮出更多实招

    编者按: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提供公共服务,不得绑定单一互联网平台……围绕社会民生、群众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治支撑,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施行,切实以法治…

    2025年9月10日
    0488
  • 专家纵论:新质生产力赋能四川中医药创新发展

    人民网成都11月10日电 近日,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主办的“新质生产力与中医药创新发展”学术年会在该校温江校区举行。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王国辰,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社科院原党委书记李后强,四川省中医药发展促进会会长、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杨正春,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余曙光、副校长国锦琳等出席。 本次年会以“新质生产力与中医药创新发展”…

    2025年9月10日
    0402
  • 国家医保局解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 四类项目价格调整落地

    5月22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第三场解读直播,聚焦放射检查、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四类立项指南,系统阐释政策亮点与落地路径。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印发28批立项指南。据介绍,上述四类立项指南在编制和落地方面主要呈现三个亮点。 一是强调规范统一。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翁林佳介绍说,立项指南以卫生健康部门正式发布的…

    2025年9月10日
    0676
  • 多类中药材资源和中医药技术禁止、限制出口

    日前,商务部、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目录》规定了一些种类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国珍贵濒危植物药用成分提取加工技术、中医医疗技术、中药的配方和生产技术等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 根据《目录》,禁止出口的中药材资源及生产技术包括世界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中的野生中药资源及其繁育技术;濒危、珍稀药材代用品的配方和生产技术…

    2025年9月10日
    0457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